(略) 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一批固定资产已超出使用年限,不能满足日常工作要求, (略) 财政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我单位拟处理报废该批固定资产,总计33项,总价值*元。欢迎各回收商就以下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内容进行回收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收事项及相关要求
1.回收资产内容详见附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发出公示后3个工作日后截止。
3.结算:回收商中标成交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把固定资产的回收款一次性支付给我单位。
4.回收商就此次回收需提供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处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若提供的材料虚假,回收商承担一切责任)。
二、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本次报价以最高价中标成交。
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不包括运输等费用。
4. (略) 公章。
有意向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信局报送报价函。(地址: (略) 兴宁区济南路23号3楼301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