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嘉峪 (略) 1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略) (略) 嘉西光伏产业园 | 嘉峪 (略) | 甘肃鑫睿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24MW/48MWh储能工程、办公生活区等。 | 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护措施:本项目光伏场地距离水源保护区较近,本环评要求施工期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处设立界标牌、警示牌,严格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严禁人员、车辆穿越水源保护区;禁止施工设备和材料在水源保护区堆放;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事故油,事故油发生泄漏或遗撒等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及大气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①本项目箱变均设置1m3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变压器油,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建设单位应设有消防设施布置图、互救信息等,并明确应急物资存放地点。②危废暂存间和事故油池在该项目生产和安全管理中要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③对危废暂存间和事故油池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将国家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转化为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岗位醒目位置,规范岗位操作,降低事故概率; | / | / |
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