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现将我单位部分国有资产用房对外公开招租,房产情况及招租流程具体如下:
一、房产情况
地 (略) (略) 海棠镇土桥村原正福磷肥厂,3年承租权,可用建筑面积为2286.2平方米,租金底价为9000元/月(房屋部分不低于8000元/月,空地部分不低于1000元/月)。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在房产所在地展示。
三、招租形式
公开竞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四、竞租流程
(一)有意向的单位、个人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时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营业执照》 (略) (略) 海棠镇人民政府报名登记,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时30分。
五、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有意 (略) 、个人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我单位账户。未缴纳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本次招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中标的,或成功中标并公示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其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中标人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保证金将抵作房屋租金不予退还。其余未中标的单位、个人,其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同招租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缴纳的保证金确认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时(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
账户: (略) (略) 海棠镇人民政府
行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
(二)房屋按现状进行出租,未经我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三)出租房屋用于合法经营,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不得损坏、变卖、挪用原有资产设施设备,各种经济建设(含房屋装修、场地改造)不予补偿。
(四)房屋用途。出租房屋只能用于农产品加工及仓储,超出规定用途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收回。
(五)租金收取。租金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六)因房屋出租产生的消防、物业、水电、维修、安全隐患整治等事务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承租方全权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及环保责任;对原有建筑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照价赔偿。
联系电话:023-*。
(略) (略) 海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