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阿鲁科尔沁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对阿鲁科尔沁旗 (略) 新民富山村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 (略) 新民富山村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阿鲁科尔沁旗 (略)
单位地址: (略) 阿鲁科尔沁旗新民乡富山村210省道西侧
联 系 人:郝法刚
电 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单位地址: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 (略) 场C1座
联 系 人:韩佳珊
电 话:*
E - mail:*@*q.com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 (略) 新民富山村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6.5亩。建加油站一座:新建罩棚625平方米,站房300平方米,购置2枪式加油机4台,储油罐5座共计200立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期:2024 年5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新民乡富山村210省道西侧
五、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域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等。
六、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主要风险因素进行研究,提出如下综合防范和化解措施:
1、以人为本,减少伤害。把保障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稳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风险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分析、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和法律法规,增强化解风险问题的能力。依法规范防范化解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影响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七、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事项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本事项实施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八、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