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丽营镇集体林场绿化养护机械租赁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农业和林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顺义高丽营镇集体林场 | ||
行政区域 | 顺义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 14: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顺义区顺平路580号M栋5层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略) 顺义区顺平路580号M栋5层 | ||
预算金额 | ¥3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顺义高丽营镇集体林场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顺义区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建军街 118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义区顺平路580号M栋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杰、* |
项目概况
高丽营镇集体林场绿化养护机械租赁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顺义区顺平路580号M栋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B2023-20
项目名称:高丽营镇集体林场绿化养护机械租赁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1 | 挖掘机 | 17型号(履带式) | 1300 | |
60型号(履带式) | 1300 | |||
200-260型号(履带式) | 3600 | |||
300型号(履带式) | 4800 | |||
胶轮60型号 | 1700 | |||
胶轮155型号 | 2400 | |||
2 | 装载机 | 50装载机 | 2400 | |
3 | 洒水车 | 10吨-12吨 | 1300 | |
4 | 吊车 | 8吨 | 1400 | |
12吨 | 1600 | |||
16吨 | 1800 | |||
25吨 | 1900 | |||
5 | 拖车 | 13米 | 800 | 顺义区范围内 |
6 | 农用车 | 3.8米 | 1300 | 顺义区范围内 |
7 | 货车 | 4.2米 | 1200 | 顺义区范围内 |
8 | 货车 | 6.8米(趟) | 960 | 顺义区范围内 |
9 | 高空作业车 | 台班 | 12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顺义区顺平路580号M栋5层
方式: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顺义区顺平路580号M栋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 (略) 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顺义高丽营镇集体林场
地址: (略) 顺义区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建军街 118 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 (略) 顺义区顺平路580号M栋5层
联系方式:张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