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 (略) 凤山县那浪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的审查批复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 (略) 凤山县那浪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水利电力勘 (略) 《关 (略) 凤山县那浪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复核意见的函》(河水设技审〔2024〕1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凤山县那浪流域内水土流失严重,土地冲刷严重、地力衰退,土地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劣,农业生产系统总体功能衰退,严重制约农、林、畜及副业的发展。通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有效缓解小河流对两岸的冲刷,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河段水体环境,进而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基本同意项目总体布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7km2。
主要建设内容为:封育治理1516.61hm2,配套封禁碑1座,宣传牌7块。新 (略) 1920m、新建渠道820m,渠道维修94m;寅亭村村口榕树维修1处,新建新式栏杆259m,下河步级33处,下河坡道1处,安 (略) 灯55盏,种植树木76株,撒播草籽护坡1679m2;重建拦水坝2座。河道治理长度2561m,新建挡墙护岸总长3270m,其中A河段挡墙左岸长1199m,右岸长1610m;B河段挡墙左岸长230m,右岸长231m。A河段挡墙护岸 (略) 石笼挡墙护岸和混凝土挡墙护岸。
基本同意工程的施工总布置和工程施工方法,基本同意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内容,同意施工总工期10个月。
三、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概算749.*元,其中建筑工程615.*元,临时工程12.*元,独立费用99.*元,基本预备费21.*元。单位治理面积投资额约为*元/km2。
请据此批复落实建设条件,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程管理。项目开工后,将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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