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要求,我公司被列入20 (略) 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企业名称:山东 (略) 。
企业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 (略) (略) 交汇南270m法定代表人:倪亦孝
联系人:李学娟
联系电话:*
1、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油墨8t/a、0.5t/a润版液、0.5t/a显影液、0.6t/a洗车水、天然气*m3/a、机油6t/a,用于数字印刷品的生产。
2、公司年产能力:年产*色令数字印刷品。
3、主要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1)颗粒物排放量0.35t/a,排放浓度6.54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0.032t/a,排放浓度24.17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0.089t/a,排放浓度67.22mg/m3;VOCs排放量0.19t/a,排放浓度1.32mg/m3。
执行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排放限值。
(2)COD排放量为0.46t/a,排放浓度为90mg/L;NH3排放量为0.13t/a,排放浓度为25mg/L。
执行标准:COD、NH3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控制项目A级标准限值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显影液、废机油、废PS版、废显影液、润版液、洗车水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袋等。
处置情况:暂存危废间并由山东中 (略) 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企业设立环保管理小组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主要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