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宏轩环保科技经营部年回收加工*吨废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宏轩环保科技经营部年回收加工*吨废塑料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夏邑县何营乡 (略) 北(高架桥东300米) | 夏邑县宏轩环保科技经营部 | 河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年回收加工*吨废旧塑料产能不变的基础上,新租赁1500平方米生产车间,通过购置6台洗料机、6台甩干机、6台提升机、2台色选机,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改建后总体工程年回收破碎清洗废塑料*吨的生产能力不变。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甩干工序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甩干工序废水配套安装废水收集管道,并依托现有工程“混凝沉淀+气浮”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洗涤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暂存后,资源化利用,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污泥及时清理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日常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杂质、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袋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固废暂存设施用于暂存固体杂质、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袋等一般废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工程垃圾收集箱(带盖)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