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4年12月6 (略) (略) 凤城街道九一街186-9号原龙岗商场一楼西第一间店面出租店面(项目编号:[*]FJMJ【2024】111号) 中的公告内容作如下补充:
一、竞价程序修改如下:
1、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多次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阶段:竞价时间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10:00-10:20),竞租人(含原承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限时报价: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如无人加价,若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权,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若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权,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二、代理服务费修改如下:
本次竞价代理服务费由招租人支付3000元。
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