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反馈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关于巡察发现的基层党组织主动作为不强,治理耕地‘非粮化’工作政治担当、落实耕地保护、农房建设监督管理、统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集体资源管理维护、统筹修建农村生活生产基础设施等方面不到位的问题,新盛镇按照“限时整改”和“举一反三”的原则,对问题逐一分析、整改、销号,并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建立健全了相应长效制度,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规范工作运行。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主动作为引领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强”的问题。
新盛镇针对该类问题“举一反三”,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干部队*建设,健全村(社区)干部管理机制,及时调整由镇下派到村(社区)任职干部,强化各村自行选拔吸收人才能力,加大了村(社区)年轻干部储备,致力于吸引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人返乡支持乡村振兴和家乡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村(社区)项目建设审批机制,由镇党委政府把关项目审批流程,杜绝出现未批先建、无资金盲目建设、无计划超预算建设等现象;三是强化财务指导,积极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增收化解历史欠账问题;四是强化便民设施监管运行, (略) 坝“村管责任”,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化下乡等方式为周边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群众娱乐节目,助力乡村振兴。
(二)关于“治理耕地‘非粮化’工作的政治担当不到位”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高度重视,按照政策从以下方面对问题逐步进行整改:一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和土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杜绝新增“非粮化”面积,确保粮食安全;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消存量、禁增量”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新盛镇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分年度制定“非粮化”土地整改工作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三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积极引导“非粮化”区域业主或农户通过技改提质、技改增效等措施,在保证效益不减的基础上实施退林还耕,达到保护耕地和保证效益双重目的。
(三)关于“村党委落实耕地保护不到位,统筹管理不力”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完成了整改:一是及时督促享受政策的一户多宅家庭限期完成老宅基地危房拆除和复垦工作;二是针对类似情况举一反三,开展一户多宅农房排查工作,对重新修建住房而闲置的老宅基地,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督促所在村积极组织房屋拆除和宅基地复垦;三是加强农村建房审批监管,在依法进行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提前告知户主,积极配合对原闲置房屋进行拆除,对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
(四)关于“村党委对农房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完成了整改:一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房屋及时联系整改,对危房周边区域采取打围警示等方式,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二是举一反三,加大农村自建房安全排查力度,针对类似危房及时组织排危,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关于“村党委(党总支)统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完成了整改:一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及时与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进行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涨水期间农田淹没问题;二是加大日常巡察监测,落实好网格员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三是发动群众生产自助,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挥好村民自治作用,让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积极主动通过生产自助的方式维护水利设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六)关于“村党委(党总支)对集体资源管理维护不善,影响农田灌溉和资产盘活”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积极向区级财政部门争取农村公益性设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加大对堰塘等蓄水基础设施的整治投入,逐渐补齐短板;二是加强基层自治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谁受益、谁治理”的思想,摒弃“等靠要”思想,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风尚;三是认真梳理堰塘流转情况,对流转的堰塘明确“谁承包、谁管护”责任,加强堰塘日常管护工作,同步建立“政府奖补+业主投入”长效维护机制,延长堰塘的使用年限,提高农业灌溉用水保障能力。
(七)关于“村党委(党总支)统筹修建农村生活生产基础设施不到位”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积极向区交通运输局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下半年已对新玉路破损路面进行了维修整治,同步加大交通劝导力度,增强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开展农村基础设施摸排工作,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台账,结合乡村振兴和基础设施补短板政策,积极包装申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出行难问题;三是加大群众“共建共享”的思想引导和“投工投劳”的政策宣传,建立“政府奖补+群众投劳”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共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八)关于“村党委(党总支)对村民小组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完成了整改:一是由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对土地流转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问题的通过规范程序和补签协议等方式进行整改,土地承包期限不得超过国家既定时间;二是全面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严格执行上级出台和新盛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土地流转制度,“下沉一级管理、上提一级审批”,严把土地流转程序关和协议关;三是举一反三加大村(组)公有资产(资源)处置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严格执行“三资”管理要求,所有公有资产(资源)均通过农交所平台公开处置,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相应基层组织和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关于巡察中发现村(社区)依法依规治理落实不到位、“三资”监管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债权债务清理处置不及时、资源管理不规范,公开透明度不高、村监委会履职缺位、集体资产监管不力、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等问题,新盛镇通过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方式,确保集体资源、资金、资产的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关于“村(社区)依法依规治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及时梳理合并组在资产(资源)、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享受国家惠农补贴等差异情况,通过坝坝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疏通群众思想,加快完成合并组并账工作;二是完善村(社区)组“三资”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村(社区)组集体“三资”管理程序,对未经过农交所交易平台交易但又签订相关协议的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中止协议、重新交易的方式进行整改;三是全面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严格执行上级出台和新盛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土地流转制度,“下沉一级管理、上提一级审批”,严把土地流转程序关和协议关;四是举一反三加大村(组)公有资产(资源)处置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严格执行“三资”管理要求,所有公有资产(资源)均通过农交所平台公开处置,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相应基层组织和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
(二)关于“村党委对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责成相关村委会制定偿还计划,通过集体经济增收偿还欠款,并及时追回其他欠款;二是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村(社区)组集体资金管理,严禁出现资金拆借行为。
(三)关于“村党总支‘三资’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责成相关村委会建立债权债务清偿机制,分年度按计划开展清偿工作;二是由镇三资办组织对该村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符合债权债务核销的,按程序进行核销;三是强化“三资”管理,在理清村委会账户和村集体账户关系的同时,严格控制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杜绝出现新增债权债务问题。
(四)关于“村党委对债权债务清理处置不及时,久拖不决”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积极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增收化解历史欠账问题;二是指导相关村科学制定还款计划,按计划筹集资金在2023年底前还清历欠工程款;三是建立健全村(社区)项目建设审批机制,由镇党委政府把关项目审批流程,杜绝出现未审批先行建设、无资金盲目建设、无计划超预算建设等现象。
(五)关于“资源管理不规范,公开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完善村(社区)组“三资”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村(社区)组集体“三资”管理程序,对未经过农交所交易平台交易,已签订相关协议的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中止协议、重新交易的方式进行整改;二是全面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严格执行上级出台和新盛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土地流转制度,“下沉一级管理、上提一级审批”,严把土地流转程序关和协议关;三是举一反三加大村(组)公有资产(资源)处置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严格执行“三资”管理要求,所有公有资产(资源)均通过农交所平台公开处置,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相应基层组织和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
(六)关于“村监委会履职缺位、集体资产监管不力,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完成了整改:一是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会议记录、“三资”账目等,了解村监委会履职情况,查清“三资”存在的问题;二是发挥村监委会作用,压紧压实村监委会职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三资”监督管理要求,做到“收支两条线”;三是强化对村(社区)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经纪律和“三资”管理培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
(七)关于“村党总支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由镇村(社区)组成联合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三是加强镇村组干部法纪教育,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体制,定期开展项目资金跟踪清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八)关于“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新盛镇党委及时督促相关村从以下方面完成了整改:一是开展卫生厕所项目回头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向农业农村部门争取项目提升资金,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农户进行改造提升;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的统筹监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局的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组织建设验收,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三是加强群众的思想教育,印发卫生厕所日常管护指南,引导广大群众正确使用和定期维护卫生厕所,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户厕损坏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建设方面
新盛镇针对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有缺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方面问题,从以下方面完成了整改:一是灵活方式召开会议。针对个别党组织班子成员不在本村的实际,指导党组织灵活选择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尽量召集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召开党委(总支)会议、村“两委”会等涉及全村议事决策事项的会议;二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加强村级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对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履职效果不好的党组织班子成员,采取“劝退”等方式,尽快启动轮换工作,配齐配强村级班子队*,提升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四、其他方面
新盛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及时抓好督促整改落实,宝镜村和土城村切实做好具体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增强责任意识,对于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说明原因,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严格执行整改工作台账确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跟踪问效,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竭诚欢迎各村(社区)干部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镇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838-*。
(略) 罗江区新盛镇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