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资审公告
- 2补充通知
- 3开标记录
- 4候选人公示
- 5交易结果公告
福屿村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一、二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3-12-1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屿村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一、二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已由 (略)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福屿村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一、二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鼓发改基(2023)14)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略) 鼓楼区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鼓楼区建设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鼓楼区,东起福一路,西至福屿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屿路-福一路,长度374米,宽度8米。是周边地块出入的唯一道路,兼顾管线接入需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起于福一路,止于福屿路。道路全长370米,规划宽度8米,道 (略) 支路,设计时速20km/h,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 (略) 政工程最高信用分计取,其他形式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 (略) 政工程最低信用分计取。(3)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2 15:30:00 至 2023-12-19 23:59:59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1-08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鼓楼区建设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0层A区,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阮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鼓楼区建设局
地址: (略) 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略) 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