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兖煤 (略) 40万t/a超细复合粉扩产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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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兖煤 (略) 40万t/a超细复合粉扩产提升项目 | 和新汇峰(山东) (略) | 兖煤 (略) 40万t/a超细复合粉扩产提升项目总投资2980.26万元, (略) 经济开发区南屯工业园(兖煤 (略) 院内)。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11-*-07-0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建生产车间1座,新上球磨机、筒仓、除尘器等设备,依托厂区现有办公、供水、供电等公辅设施。以外购粉煤灰、S95矿粉等为主要原料,经输送、粉磨等工序,年产40 万吨超细复合粉。 |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 (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固废应及时外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 (略) 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依托现有洗车台、车牌识别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本项目原材料、固废及产品运输应采用新能源车辆、清洁能源车辆或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运输方式。原材料及产品存储、各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装卸时降低落料高度,采用封闭式输送带。原料筒仓粉尘分别经4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P36-P39排放;原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0排放;粉磨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1排放;成品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P42排放;装车粉尘经2套仓底平台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3、P44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表3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南屯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球磨机降温用水经车间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及南屯煤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建材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及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