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博野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博行审经变字[2024]0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博野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建设规模及内容:因洪涝冲水损毁桥梁,需重建1座,维修加固1座。工程建设地址: (略) 博野县。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施工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方完成设计审批相关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不适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02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单独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 “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1 09:00:00 至 2024-03-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官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奇泰桥 (略) |
地址: | (略) 博野县博兴西路123号 | 地址: | (略) 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7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郭涛 | 联系人: | 王贺 |
电话: | 0312-*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ian.com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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