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 (略) 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灵璧 (略) 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灵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车辆牌号 | 品牌型号 | 购置日期 | 评估价(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皖L90B02 | 梅赛德斯-奔驰牌FA6541M | 2018.3.21 | * | * | * | 500 |
2 | 皖L69D88 | 埃尔法3456CC轻型客车 | 2017.11.23 | * | * | * | 2000 |
3 | 皖L11A76 | 奥德赛牌HG6482BAC5A | 2017.12.15 | * | * | * | 1000 |
注:本次拍卖标的仅为上述表中一辆汽车,具体拍品见拍品标的物名称。
[特别提醒:1.详见附件评估报告,管理人不承担是否可以运行的保证责任;机动车是否达到报废期限、检验状态、保险状态、违章记录等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拍卖成交后,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年检及保险投保手续,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维修、维护及违法记录处理责任(如有)。本次拍卖标的具体以交付现状为准,不包含车牌号,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否则责任自负。
2.法院解除标的物查封和注销抵押权需要一定的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成交之后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时需先解除查封、注销抵押权(皖L69D88为已抵押状态)等其他手续,所以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的时间会延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联系方式请见文末辅助机构电话。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并添加至淘宝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收保证金。
五、拍卖方式
(一)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辅助机构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交易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交通罚单、欠缴的车船税、滞纳金、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涉及车辆的其他罚款、税费、停车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如有);车辆逾期未检验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检验手续。车辆没有权证的,由买受人自行补办,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
(二)软件服务费:拍卖标的通过阿里 (略) 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人民币:**万元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所涉及费用。
(三)综合服务费:本次综合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收取标准为成交价的1%,应于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辅助机构缴纳,逾期未支付的,辅助机构有权利追缴。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所涉及费用。
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足额交纳拍卖成交款项、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视同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转入管理人账户。辅助机构仅提供综合服务费发票。
七、拍卖价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 (略)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由 (略) (略) 显示拍卖竞价成功后7日内一次性缴入指定账户(户名:灵璧 (略) 破产管理人,开户行:中国 (略) 宿州分行,账号:*93),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价格、拍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拍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三)竞买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支付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竞买人交付的拍卖款的,均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拍卖款中保证金部分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 (略) 埇桥区环宇国际广场4号楼27层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材料。买受人应及时自行前往提取拍卖标的物,逾期不提取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买受人 (略) 登记过户的,需符合当地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具体明细规定请竞买人自行查询相关政策,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关于车辆过户政策,请在申请竞拍前咨询各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并自行承担因上述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的后果和一切风险。竞拍成功后,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九、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需至少在拍卖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竞买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破产管理人及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竞买成交后标的物资产按现状交付于买受人,竞买人应充分考虑预估资产的变动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实际交接前因各种原因导致拍卖资产减少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资产减少等为理由要求管理人进行补偿或对竞价进行调整。
(三) (略) 络拍卖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辅助机构、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及辅助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辅助机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 (略) 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辅助机构名称: (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杜/*、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灵璧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