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审[2024]34号
我局于2023年5月25日核准漳州2023P02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建设 (略) 以北、 (略) 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2.399,建筑密度22.99%,绿地率30.01%,满足规划要求。
为满足消防新规要求,同时提升住宅居住品质,业主申请在项目总平面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对方案作优化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调整:①为了满足消防新规的要求,优化总平面消防 (略) 径,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②为了提高居住品质,在4#楼北侧、18#楼东侧、20#楼西侧分别增加地下室通往地面的电梯,地下室车位位置相应调整,车位数不变。
二、住宅单体平面调整:①为了提高居住品质,增加居住舒适度,9#楼、10#楼户型优化调整,相应立面同步微调;②7#楼、8#楼主卧的凸窗及空调位尺寸微调;③1#楼、2#楼、6#楼、12#楼、17#楼油烟井增设百叶;④12#~13#、15#~17#楼首层增加地下室直达室外地面的疏散通道,并取消通风井。
三、幼儿园单体调整:①为了优化幼儿园的使用便利性和舒适性,微调28#楼幼儿园厨房的布局;②微调水电井位置,并增设工具间;③幼儿园1-4层卫生间的布局微调;④4层北侧房间的层高调整为4500mm。
设计单位:里隽(厦门) (略)
设计资质:建筑*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以上事项将予以核准办理。
办公地点: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邮编:* 网址:http://http://**.cn 联系电话:0596-*,联系人:陈工
附件:1.原核准总平面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