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793号)的要求,须开展武义县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现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该项工作,现将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监测统计对象
(一)项目名称:武义县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
(二)监测统计对象:本次监测统计对象包括全部第一类园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第二类园区(省级以下部门或者政府设立的园区)。我县第一类产业园为武义经济开发区,第二类产业园为百花山工业园区、黄龙工业园区、牛背金工业园区。第一类园区按照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两种口径开展监测统计,第二类园区以实际管理范围开展。
二、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与时点。
依据自然资源部技术方案,开展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 第一类园区。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和低效用地相关数据调查,按照监测统计要求,完成开发区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2. 第二、三类园区。搜集有关园区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及管理绩效相关数据调查,并对园区用地状况进行分析。
3. 增加调查内容。为进一步掌握开发区用地潜力,满足开发区扩区、升级等工作需求,2023 年度工作增加以下调查内容:
(1)调查第一类园区低效工矿仓储用地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结合本地实际,调查第一类园区审批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内低效工矿仓储用地面积。
(2)调查各类园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要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调查园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已开发、已供应、已建成、批而未供、闲置等土地面积。
监测统计时点:本轮监测统计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服务工期。签订合同后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武义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各项工作,并提交全部开发区监测统计成果。
(三)提交成果内容及质量要求: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793号)的要求,提交2023年度监测统计基础数据表(光盘2张)、武义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范围边界矢量数据以及武义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监测范围示意图(2套)。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技术要求, (略) 级、省级审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能力,并提供完善的信后服务。
(二)同时具备土地规划*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级资质。
(三)近二年(从2021年9月至今)做过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提交报价函时一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接受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以总价方式将报价表于2023年9月26日 17:30(北京时间)前密封邮寄到采购人处。
(二)地点: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采购控制价:询价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元整(¥50000.0元),超过控制价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企业营业执照、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近二年(从2021年9月至今)做过类似本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服务承诺(含工期承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79-*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