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起重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7: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越秀 (略) 515号东照大厦5楼516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越秀 (略) 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会议室(如有变更,则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020-*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秀 (略) 515号东照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20-*、020-* |
项目概况
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越秀 (略) 515号东照大厦5楼5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NFJD-W1001
项目名称:起重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总限价 (万/人民币) | 交付期限 |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1 | 2台起重机 | 1批 | 40 | 2吨起重机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使用; 5吨起重机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使用。 | 由中标人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后交招标人 |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备注 | 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暂停装备采购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8.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9.特定要求:(1)投标人拟投标产品非投标人开发生产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该产品原制造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并做两证合一审查的单位不作此项要求)。(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包含起重机械制造或相关内容);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须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军兵种装备部或军委机关分管装备机构的合同监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等证明材料。如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60日内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越秀 (略) 515号东照大厦5楼516
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投标产品非投标人开发生产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该产品原制造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并做两证合一审查的单位不作此项要求)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包含起重机械制造或相关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须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军兵种装备部或军委机关分管装备机构的合同监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60日内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 (略) 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会议室(如有变更,则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信息发布媒体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刘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 (略)
地 址: (略) 越秀 (略) 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0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