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鹤浦海塘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 至 2024年7月24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 (略) 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鹤浦海塘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
3、建设单位:宁波甬湾 (略)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 (略) 众志蓬勃 (略)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7月2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海塘位于象山县鹤浦镇北侧,项目全长约为5770m。共分2段海塘,分别为鹤浦海塘非城区段及鹤浦海塘鹤西段,非城区段桩号为0+000~2+664,总长2664m;鹤西段桩位为2+664~5+770,总长3106m。起点坐标为东经121°52′36.14 "北纬29°7′59.98 ",终点为东经121°54′51.33 "北纬29°9′34.08 "。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加固海堤5770m,拆除重建鹤浦大闸1座,对海堤沿线后龙头闸、排涝新闸及鹤西闸进行维修加固。项目占地面积5.3151hm2,其中永久占地5.2395hm2,临时占地0.0756hm2。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建设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挖填方总量5.*m3,其中挖方3.*m3,填方1.*m3,借方1.*m3,余方3.*m3。工程借方主要为表土、土方、石方和塘渣。表土拟从宁波 (略) 等购买,土方来源项目周边其他河道清淤项目多年前堆置并晾晒的淤泥,石方和塘渣来源项目区北侧2.6km盘基山场平开挖石料。余方为全部运至项目区终点以北1.4km政府指定消纳地点。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8428.*元。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