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科 姚远
联系电话:0468-* ?????
传 真:0468-*
通讯地址: (略) 工农区东解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 宝泉岭垦区江滨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址 | (略) (略) 萝北县江滨农场(江滨110 (略) 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盛创明(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略) (略) 萝北县江滨农场(江滨110 (略) 内),新增主变1台,主变容量20MVA。总投资862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废气 项目施工主要为施工扬尘。 (1)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施工,并做好苫盖工作; (3)使用人工和机械挖土,以减少挖掘扬尘;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4)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 (5)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减少尘量;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 (6)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二)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有组织收集后上 (略) 政污水管网,沉淀物质随施工场地内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 (2)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 (3)站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不得施工。如确需施工的,应报请当地相关等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3)采取降噪措施: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4)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施工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②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 ③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④减少或杜绝鸣笛。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1)变电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地点,设置围挡并进行遮盖,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堆弃; (2)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五)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位于站内,无站外施工占地;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1)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组织工艺设计,建设专用变电站道路,施工材料堆放,办公房屋等充分利用场内空地,尽量少占临时用地; (2)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中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沿规定的道路行驶,不得随意行驶;各种施工机具、施工材料、临时堆土等均严格按照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堆放; (3)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的进出场地路线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由于滥踩滥踏及车辆碾压造成对植被的破坏,减少对区域植被影响,注意保护相邻地带植被,将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4)施工时首先应尽量保存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应分开堆放。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土壤生产的影响; (5)严格控制基础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6)堆土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可采用草袋土拦挡和防雨布苫盖相结合的防护措施; (7)施工过程中,应当尽量减少噪声污染,降低噪声对动物的惊扰,做好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禁止捕捉动物; (8)为尽量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和植被破坏,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②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③表土和挖方土分层堆放,并及时苫盖,施工结束后用作绿化用土。 二、运营期 (一)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选型,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 2.运行期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应及时进行处理; 3.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进出线、母线与高压输电线路将产生工频电场与工频磁场,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 4.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输电和设备方面的知识及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5.竣工环保验收时对工程项目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等效声级进行监测。 (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选型。同时,建设单位应优化设计,运行维护中应注意安装、检修质量,避免出现尖端放电等,从源头对噪声进行控制。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现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次项目扩建不新增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增加。 2.废旧蓄电池 蓄电池组需定期巡视和维护,一般巡视维护间隔周期为3个月,维护时无废物产生和排放。蓄电池寿命周期为20年,在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故障需要更换时,更换量以20个/20年计。应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设置临时存储间。 3.废变压器油 本期主变扩建工程新增1组20MVA主变压器,新增主变最大储油量13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事故油池容量应至少为14.5m3),本次扩建完成后,站内主变最大单台储油量13t;变电站原有主变事故油池容量为20m3,能够100%容纳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油类泄漏风险及应急措施 废变压器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非特定行业中“900-220-08 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 当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先通过管道排至检查井,再排入具有隔油功能的事故油池,废油被阻隔在事故油池内经油水分离后产生的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事故废油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定,事故废油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23号)要求填报转移联单,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废旧蓄电池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铅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52-31”,属于危险废物。当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故障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设置临时存储间。 3.火灾风险分析及应急措施 项目运行期若运行维护人员不注意用火安全将存在火灾风险,对项目区植被构成潜在威胁。建设单位在运行期须建立防火及火灾警报系统。除此以外,还需要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并严格规范和限制人员的野外活动,严禁运行人员私自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拟批复意见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