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 (略) :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2022年4-9月应交社保费*.28元。因无法通过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华阳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予以公告,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华阳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华阳税务分局
2024年6月6日
绩 (略) :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2022年4-9月应交社保费*.28元。因无法通过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华阳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予以公告,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绩溪县税务局华阳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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