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2024〕1号
为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规定》规定,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北 (略) 东(天士力)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规划用地性质 | 宗地位置 | 保证金 |
津辰淮(协)2024-001 | 1688.4 | ≤1.7 | 社会福利用地 | 北辰 (略) 与淮河道交口东南侧 | / |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最终宗地图为准。
另该地块现状已 (略) 面 (略) 灯杆,因该现状为周边已建成地块服务设施,要求予以保留,受让人需配合后期上述设施的进场保养和维修工作。
二、公告时限
本公告时限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1日(为自然日)。
三、意向用地者资格及要求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确认后,不得撤回,且申请人主体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
申请人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诚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均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
地 址:北辰区双江道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联 系 人:晨女士
联系电话: 022-*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用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六、申请程序
意向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1日(工作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提交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文件,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一)在公告期间本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二)公告期间出现重大事项、产生重大影响的,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本次活动。
(三)公告期满,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求的,我局将组织编制出让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后续相关协议出让手续。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