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送来由同 (略) 编制的《云雾山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云雾山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的复函》精神,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 (略) 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安区石城镇云雾山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景区范围及周 (略) 硬底化与停车场,修建一条横跨云雾山的登山栈道。建造观光亭、群众休闲文化广场,建设云雾山脚游客服务中心、特色产品销售点,完善公厕、娱乐设施等配套内容,对景区内“一河两岸”进行环境整治提升。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2年10月-2023年9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3039.5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3.*元、预备费166.*元、用地费用200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专项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七、核准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必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八、请按照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九、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其总概算必须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将上述完成材料报我局。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