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综合地下管线普查结果第三方检测 JSZC-*-HCBY-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 (略) 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 (略) 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CBY-G2024-0002
项目名称: (略) 综合地下管线普查结果第三方检测
预算金额:18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5.*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主城区(云龙、泉山、鼓楼)27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综合地下管线普查项目成果质量进行委托检验。包括普查范 (略) (略) ( (略) (略) 最新版的控制性规划为准)及周边带状绿化、河流沿线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综合管(沟) (略) 政管线(含附属设施),总长度约为8600公里(具体以实际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从合同签订起至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扫描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3年度,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 (略) 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 (略) 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 (略) 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 (略) 址:http://**;或进入徐州 (略) (网址:http://**)--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
2024-04-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略) 址:http://**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09:30)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华诚 (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鼓楼 (略) 1 (略) 政科研大厦71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新 (略) 1号E区536室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诚 (略)
单位地址: (略) 鼓楼 (略) 1 (略) 政科研大厦713室
联系人:刘冉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冉
电话: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