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审环节的权威性,保障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评估专家库的运行,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家队*,根据中央、省、市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市委政法委拟选聘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专家 (略)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略) 所、 (略) 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范、程序和要求。
(二)专家库成员包括综合类专家和行业类专家。
综合类专家需具有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或者心理学等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或者长期从事安全稳定、社会治理等工作,具有开展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
行业类专家由交通、土地、环保、人社、能源、医疗、教育、化工、建筑、水利等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专业特长的人员构成;需要在本行业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掌握所属领域或者行业工作特点以及最新科技、政策、经济发展状况。
(三)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精力充沛,能够胜任评审、咨询等具体工作。
(四)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个人征信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年龄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进行。专家库人员选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请人根据公告通知,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按照规定填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证明、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证明等材料,一并以纸质复印文本和电子扫描文本的方式,于2023年3月3日前报送当地县级党委政法委,市级单位申请人 (略) 委政法委。(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联系方式附后)。
(二)初审。县级党委政法委负责对本地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并根据选聘条件择优提出专家库专家建议人选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3月6日前将建议人选名单和相关印证 (略) 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室。
(三)复审。由市委政 (略) 区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
(四)公示。市委政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吕梁政法”微信公众号上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政法委认定专家资格后正式入库。对公示期有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核查后,依照相关规定据实处理。入库工作完成后,由市委政法委向入库专家颁发专家聘用证书。
四、专家管理
市委政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的管理单位,负责专家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专家库成员按照有关规 (略) 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工作并享受劳务报酬。专家库专家聘期每届3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略) 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