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公安局办公楼楼体修缮改造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香河县公安局办公楼楼体修缮改造。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
7、采购的数量:1家。
8、工期:90日历天内。
9、地点:香河县。
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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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香河县公安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