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略) :
你校《关于申请审批福州 (略) 学生公寓综合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略) 〔2023〕5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 (略) 学生公寓综合楼(项目代码:2111-*-04-01-*)
二、项目单位:福州 (略)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99号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学生公寓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护坡、挡墙、配套道路、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景观绿化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4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00.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3.94万元(无建设用地费),设备购置费444.50万元,预备费381.21万元。项目建设 (略) 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9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