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
十二号楼(*类厂房)实验室及配套设施装修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3-*-04-01-*)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工 (略) 现对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十二号楼(*类厂房)实验室及配套设施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十二号楼(*类厂房)实验室及配套设施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 2303-*-04-01-*
二、招标单位:广州工 (略)
联系人: 辉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招标监督机构: (略) 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
投诉电话:020-*
地址: (略) 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 (略) 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四、项目概况:万宝K平台冰箱压缩机从化产线项目变更及产能整合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17.86平方米。其中新建一栋宿舍楼(共15层,最高建筑高度49.6米)占地面积约8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及生活区休闲绿地,围墙(约207米),一栋三层厂房(最大单跨跨度10米),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约20000平 (略) 设施,本次招标内容为实验室装修,装修面积约39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首层实验室的装修工程(含特殊房间的基础,设备基础的施工,水、电、空调、气管的安装,常规的室内装修工程及原设计车间功能的消防设施变更(火灾危险性为*类)),二层档案室的装修(含常规的室内装修工程及原设计车间功能的消防设施的变更)。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5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实验室装修,装修面积约39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首层实验室的装修工程(含特殊房间的基础(非承重墙),设备基础(非承重墙)的施工,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电、空调、气管的安装,常规的室内装修工程及原设计车间功能的消防设施变更(火灾危险性为*类)),二层档案室的装修(含常规的室内装修工程及原设计车间功能的消防设施的变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28元。其中装修装饰工程*.57元(占88.80%),消防工程*.41元(占9.70%),总承包配合服务*.30元(占1.50%)。本工程 (略) 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地址: (略) 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法定媒体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二级或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若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不同,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 (略) 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 (略) 、自治区、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装修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二级或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_*.html)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除联合体成员外)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工 (略)
异议受理电话: 辉工、*
地址: (略) 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幸福大道99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 (略) 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略) 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广州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 期:2023年11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略) 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 (略)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 (略) (略) 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 (略) 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第八条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声明企业”需填写联合体各方名称,并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分别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即可。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 (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修改。
② 签订本协议书时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