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岭头工业大路五巷10号 * 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龙汇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岭头工业大路五巷10号 * 室,主要经营范围:加工:密胺粉、电玉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在运营期,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对 (略) 清洁生产培训, (略) 施行清洁生产, (略) 为尽可能做到符合清洁生产要求。②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③生产过程中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④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 (略) 处理。我公司承诺三个 (略) (略) 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承诺在市政排污 (略) 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环评文 (略) 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2.未明确项目建设性质、申报情形、是否开工建设;3.遗漏生产设备型号尺寸等设备参数;4.主要设备数量增加,产品产能不变,产品产能与设备匹配性分析不到位;5.未明确打样球磨机的作用以及是否设有打样工序;6.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情况分析不全;7.颗粒物源强核算引用的产污系数适用性分析不到位;8.球磨机下料口集气管收集风速取值依据不足,废气风量存疑,未明确项目生产操作温度;9.有机废气 (略) 性分析不到位;10. (略) 界噪声贡献值分析,噪声达标情况分析不到位;11.遗漏废液压油罐产生量分析;1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中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有误;13. (略) 照片等主要资料数据。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