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昌 (略) 年产4万吨白云石米、石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白云石米、石球项目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后堡组
建设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昌 (略)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 *** %。 (略) 区内,扩建生产车间,利用现有破碎机,新购置行程筛、球磨机等生产设备,从事白云石加工。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实际总占地面积 *** m2,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建设1条白云石石米、石球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磨石、包装,年产白云石石米、石球4万吨。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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