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四批贵州省名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料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现将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
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17:30分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工委学生工作部、 (略) 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联系人及电话:刘杰,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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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