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000吨钢结构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 (略) 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钢结构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湘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雨湖区鹤岭镇鹤岭工业园 (略) 东侧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秉一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湘 (略) 拟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2%),选址于 (略) 雨湖区鹤岭镇鹤岭工业园 (略) 东侧建设年产3000吨钢结构制品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431.1m2,生产区不进行隔断,按生产工序分别设置切割、焊接、矫正、抛丸、喷涂等生产工序,办公区位于厂房的西南侧,占地面积100m2。主要生产设备为:数控等离子下料机1台、数控火焰下料机1台、激光下料机1台、埋弧焊机2台、组立机1台、矫正机1台、抛丸机1台、水性喷涂机2台、气保焊机10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钢材 3000吨、铁红水性漆8吨、灰色水性漆5吨、埋弧焊丝10吨、埋弧焊剂8吨、焊丝15吨、液氧15吨、液氩10吨、*烷30瓶(45kg/瓶)、二氧化碳2.5吨等。生产工艺流程为:钢材→切割→组立焊接→矫正→抛丸→喷涂→自然晾干。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喷漆清洗废水回用于水性漆的稀释,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鹤岭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割粉尘大部分沉降至地面,未沉降的粉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厂区无组织排放;项目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采取车间加强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界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限制要求,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 A 表 A.1 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焊渣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水性漆漆渣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漆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