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正公告:清水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楼提标扩能项目公告
清 (略) 医养结合楼提标扩能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 (略) 医养结合楼提标扩能项目已由 清水县 (略) 以 清卫健发[2024]9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清 (略) 院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清 (略) 医养结合楼提标扩能项目施工图范围室内建筑提标扩能(不含新增床位):包括医用气体、电气提升、暖通提升、新 (略) 理站 (略) 理设备;室外提升工程: (略) 、人行道铺装、景观硬质铺装、北侧硬质铺装、绿化、自行车电动车车棚、新能源车位、防护栏杆、挡土墙景观浮雕、北侧入口装饰、出入口无障碍坡道及台阶;室内提标扩能:包括负一层至八层室内及屋面装饰装修、外墙面提升。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4718.12 万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6申请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 (略) (略) ”锁定。
3.7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 (略) 站和中国 (略) 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8 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24 年9 月27 日17:00-2024 年10 月2 日17:00 |
获取时间: | 2024 年9 月27 日17:00-2024 年10 月2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凡有意参加者, (略) (略) 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 (略) (略) ” 网站(http://**)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须在“智彗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备案通过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3 *@*q.com 邮箱,并装入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略) 公共 (略) 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2024年10月10 日10时00分 |
递交地点: |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清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政工程 (略) |
地 址: | (略) 清水县永清镇泰山 路 | 地 址: | (略) (略) 459 号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赵国栋 | 联 系 人: | 魏颖孔 |
电 话: | 153********3022 | 电 话: | * |
9.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 年 0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