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肇 (略) 年产7.35万吨高新塑料粒、塑料细粒料、塑料无烟改性造粒、滚塑制品、塑料复合板及塑料管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肇 (略) 年产7.35万吨高新塑料粒、塑料细粒料、塑料无烟改性造粒、滚塑制品、塑料复合板及塑料管材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广宁县五和镇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广东 (略) 生产车间1、2、3、8、9);
建设单位: (略) ;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