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峰县黄栗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横峰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批复横峰县黄栗坑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横水字〔2023〕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横峰县黄栗坑水库工程。
项目代码:2311-*-04-01-* ??
项目单位:横峰县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拟建黄栗坑水库位于横峰县葛源镇葛溪河支流黄栗坑溪支流上,坝址位于横峰县葛源镇黄栗坑村,距横峰县城约35km,地理坐标为117°38′32.8″,北纬28°34′24.5″。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黄栗坑水库总库容为70.*立方米,正常库容为61.*立方米;兴利库容为58.*立方米,死库容为3.*立方米,最大坝高29.5米,坝顶宽4米;新建水源工程(黄栗坑小二型水库)大坝混凝土现浇,溢洪道工程、输水管道、放水箱涵等相应附属建筑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423.*元。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贷款和申请上级资金。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