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 (略) 光村镇扁墩村 耕地开垦项目建设的再次通知
索引号:#-1/2024-#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 (略) 光村镇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时效性:(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 (略) 光村镇扁墩村
耕地开垦项目建设的再次通知
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光村镇人民政府、市乡村振兴 (略) :
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通知和《 (略) 光村镇扁墩村、蔡坊坡耕地开垦项目种植管护三方协议》的要求,为稳妥有序做好我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现就加 (略) 光村镇扁墩村耕地开垦项目建设再次通知如下:
(一)2018 年 8 月 8 日,市发改委以儋发改概算〔2018〕559 号文 (略) 光村镇扁墩村耕地开垦项目(下称“该项目”)实施;2022 年 7 月 12 日,我局以儋自然资函〔2022〕428 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工程通过验收。 (略) 实地核查,该项目尚未完成种植,无法开展新增耕地验收工作,导致该项目至今未验收入库产生耕地指标。
(二)“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占补系统”)将于今年停用(具体时间以部要求时间为准),你单位要按照“量质并重”要求,抓紧推进在建补充耕地项目建设,争取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和报备入库,“国家占补系统”停止备案后,未完成验收入库的在建项目将按照新验收标准验收,纳入新方式入库补充耕地指标库。请你单位加 (略) 光村镇扁墩村耕地开垦项目种植工作,尽快申请新增耕地验收,以便按时完成项目报备入库;避免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后,验收标准发生变化,导致该项目无法验收入库产生指标,出现项目结算、审计等各类风险。
特此通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羊韬源,0898-#)
转载自:市自然资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