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要求:
上海交 (略) (略) 拟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二、项目名称: (略)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项目
三、服务期限:2024年12月—2025年7月
四、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145号。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六、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
2、企业资质(营业执照);
3、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项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项目情况:西院排污许可证变更后新增自行监测内容,废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一季度一次,共三次;无组织废气:*烷、臭气浓度、氨、氯气、硫化氢,一季度一次,共三次。
监测方案
类别 | 点位名称 | 点位编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法 |
废水 | 废水排放口 DW001 | ★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 | 每季度一次,每个点位每次共采集3个样品 | HJ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GB *-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废气 | 废气( (略) 理站周界) | 〇1#~〇4# | *烷、臭气浓度、氨、氯气、硫化氢 | 每季度一次, 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氯气:一天4次,每次1个样; *烷:一天4次,每次4个样 | HJ/T55-201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GB *-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采样期 (略) 正常运行,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时按量完成污染物的监测;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 (略) 标准要求的监测报告供招标人验收。
八、比选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要求为人民币报价);
2、资格证明文件:
2.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2、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3、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略) 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并放入文件袋封口,封口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送达地址及递交方式:
1、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地址: (略) 160号4B号楼205室
3、递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交 (略) (略)
联系人:奚雯倩 朱承恩、
联系方式:*
十一、其他:成 (略) 通知办理相应手续,未成交单位恕不一一通知。
(略)
(略)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