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现宝安区信访局拟对宝安区人民来访接待厅保洁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人民来访接待厅保洁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1.派驻2名保洁人员,提供保洁服务,主要负责日常的清扫、清洗、清抹、保养,做好日常保洁和日常循环保洁跟踪服务;2.用专业的清洁机械设备、各类清洁工具、物料,对信访接待场所及办公场所区域内的地面、墙面、玻璃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抹尘、除污等,保持地面、墙面、上空及公共区域无明显垃圾、水渍、污垢、牛皮癣;3.确保公共区域和垃圾桶日常整洁、干净,无摆放杂物,灯罩闪光屏无污垢、 (略) ;4.其他与保洁服务相关的工作。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预算:*元以内(全包服务价)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从公司资质、价格优势、行业经验、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考量,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需要对派驻人员进行更换的,需提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同意后,供应商方可更换派驻人员。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0日18时00分。
七、报名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密封(格式自拟)后送至地址: (略) 宝安 (略) 1号宝安区政府3楼376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略) 宝安区信访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