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 (略)
(略) 矿产资源技术报告(方案)审查(评审)项目比选的公告
为科学有效承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改革试点工作,我单位拟对2025年至2026年矿业权各类方案(报告)审查(评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矿产资源技术报告审查(评审)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及预算: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优化调整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改革试点的通知》(冀自然资函〔2024〕611号)等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部、省出让登记权限之外的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技术报告审查备案,相关工作可委托事业单位或相关机构承担。 (略) 2025年预计各类方案(报告)共37个,储量核实(勘查)报告12个,各类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勘查实施方案、整合(横切)方案)25个,委托单位接受矿山企业送审的方案(报告)后检查方案(报告)文本、附图、附件、附表是否齐全,如齐全,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如不齐全,需一次性告知矿山企业需补充的内容。全年对审查的各类方案(报告)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
项目总预算35.(略)元(最高限价),储量核实(勘查)报告审查费用不超过1.(略)元/个,各类方案不超过0.(略)元/个,实际费用以签订合同为准。比选单位不仅要报总价,还要填报各类方案(报告)的单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审查(评审)的数量乘以相应单价。
3、中选原则:综合比选小组评分,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人。《比选评分标准》报名时由采购人提供。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近五年(2019年12月至今)承担过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整合实施方案等项目,具备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3、信用良好、近五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有能胜任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产地质或水文工程地质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参与人员须具备矿产地质、采矿或水文工程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报名时提供:(1)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近五年从事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中的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七楼720房间。
4、比选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提供审查方案(含人员组成、报价)(档案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5、比选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七楼会议室。
6、2026年费用按照不高于2025年单价执行,以中选人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四、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略) 。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泉北大街769 号
联 系 人:(略)波
电 话:(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