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2 | 项目名称 |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E(略)(略) | 标段名称 |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已由 丰县 (略) 以丰行审许可变更【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2.1.2 建设规模: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35#、40#、43#、48#、52#、58#、64#及79#、81#、77#、83#、85#、86#、87#、88#)。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69.(略)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略) 公共资源 (略) ”。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 (略) 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略)、0516-(略)、0516-(略)) 3.1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年12月23 日14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 23日14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为: 7.1 投标人投标报价:100 分。 7.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取值为: 95% 。 7.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4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为:(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联 系 人:渠主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段庄街道西御华庭 联 系 人:刘飞艳 电话:(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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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已由 丰县 (略) 以丰行审许可变更【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2.1.2 建设规模: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35#、40#、43#、48#、52#、58#、64#及79#、81#、77#、83#、85#、86#、87#、88#)。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69.(略)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略) 公共资源 (略) ”。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 (略) 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略)、0516-(略)、0516-(略)) 3.1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年12月23 日14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 23日14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为: 7.1 投标人投标报价:100 分。 7.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取值为: 95% 。 7.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4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为:(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联 系 人:渠主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段庄街道西御华庭 联 系 人:刘飞艳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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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略)2 | 项目名称 |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E(略)(略) | 标段名称 |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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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已由 丰县 (略) 以丰行审许可变更【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2.1.2 建设规模: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35#、40#、43#、48#、52#、58#、64#及79#、81#、77#、83#、85#、86#、87#、88#)。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69.(略)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略) 公共资源 (略) ”。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 (略) 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略)、0516-(略)、0516-(略)) 3.1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年12月23 日14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 23日14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为: 7.1 投标人投标报价:100 分。 7.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取值为: 95% 。 7.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4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为:(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联 系 人:渠主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段庄街道西御华庭 联 系 人:刘飞艳 电话:(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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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已由 丰县 (略) 以丰行审许可变更【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2.1.2 建设规模: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35#、40#、43#、48#、52#、58#、64#及79#、81#、77#、83#、85#、86#、87#、88#)。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69.(略)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丰县常店镇裴庙二期续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略)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略) 公共资源 (略) ”。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 (略) 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略)、0516-(略)、0516-(略)) 3.1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 (略) 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年12月23 日14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 23日14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为: 7.1 投标人投标报价:100 分。 7.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 取值为: 95% 。 7.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4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为:(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常店镇裴庙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丰县常店镇裴庙村 联 系 人:渠主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段庄街道西御华庭 联 系 人:刘飞艳 电话:(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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