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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8月30日我局拟对黑龙江飞天建设工 (略) 第七分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环评全文可电话联系查看),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3--*( (略) 海林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通讯地址: (略) (略) 156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龙江飞天建设工 (略) 第七分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黑龙 (略) (略) 绥满线(G (略) )西侧 | 黑龙江飞天建设工 (略) 第七分公司 | 黑龙江 (略) |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5部分组成。项目占地面积9899.17平方米,建设1条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立方米,厂区内不设宿舍和食堂。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影响:主要污染物包括粉尘、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噪声、生产生活固体废弃物等。 对策:水泥及粉煤灰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以及原料堆场采用苫布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搅拌机冲洗、运输车辆冲洗及厂区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统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仓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滤芯和试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的砂石料及剩余的少量混凝土收集后储存于固废仓,外售综合利用。 |
来源: (略) 海林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撰稿:林惠颖
校对:林惠颖
一审:张景骞
二审:王海鸥
三审: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