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处房产转让标的1:明光东路279号商业201室、265号商业 转让底价(万元) 8259.54 挂牌日期 2024-11-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10 资产概述 1、转让 (略) 扬子 (略) 3处房产,土地性质均为划拨/安置房,标的分别转让。标的1: (略) (略) 279号商业201室、265号商业,建筑面积7903.11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标的2: (略) 2489号25幢110室,建筑面积4735.23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会所;标的3: (略) 728号(名儒园)21幢邻里中心2- (略) 房产,建筑面积9164.74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其他。2、标的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标的详情参见《 (略) (略) 279号商业201室、265 (略) 场价值评估》(皖中信房估字[2024]M-0516 号)等评估报告及本公告附件《资产明细表》。3、现场勘查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人电话:(略)。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须提前电话联系。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类型 商业地产 房产证号 皖(2021)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建筑面积 7903.11(平方米) 地址 (略) 279号商业201室、265号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13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税费金额、土地变性政策、当地购房和贷款政策、权证变更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2、转让标的部分存在租赁,标的1租期至2032年04月30日止,标的3租期至2033年02月28日止。标的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须在公告挂牌期间按公告规定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办理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标的最终受让方为非承租方,标的最终受让方须承继现有租赁关系。转让方不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租赁到期后的清场工作。3、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转让方通知受让方进行标的交接。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包括水、电、物业、卫生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落实解决。4、标的所有权的转移登记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协助,权证过户完成时间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实际办理完成时间为准。因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在内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等由受让方承担。5、转让标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标的转让后受让方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土地出让金办理手续及出让金具体金额等,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提出任何异议。6、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250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扬子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中都大道1598号城投大厦1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740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马晓光 注册资本(万元) (略)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产明细表.xlsx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朱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略)-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