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将蚌埠 (略) 年产*吨陶粒及*吨萤石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吨陶粒及*吨萤石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蚌埠 (略)
建设地点: (略) 龙子湖区李 (略) 80号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设有搅拌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等。拟购置箱式供料机、双轴搅拌机、滚筒成型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吨陶粒及*吨萤石颗粒。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方法,收集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补充到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去,然后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三废”情况(包括“三废”产生量与排放浓度),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者公示的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并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2、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拟建项目概况;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调查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分析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声环境、土壤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针对拟建项目的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该项目。
2、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参与调查表样式见链接:
http://** 提取码: 8gst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蚌埠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5层
联系人:辛工
电话:055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蚌埠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