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保证土地成片开发建设,提高区域土地利用效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规划用途具体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土 (略) 增城区中新镇集丰村、坑贝村,红线范围内报批地类面积为1192平方米(折合1.788亩)。该地属集体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土地产权人为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坑贝村坑贝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丰村茶冚股份经济合作社,现状地类涉及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 (略) 道路用地(S1)和防护绿地(G1)。
红线范围内各村报批土地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 拟征收规划用途 | 地类(公顷) | 总面积(公顷)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
乔木林地 | 其他林地 | 建制镇 | 轨道交通用地 | ||||||
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坑贝村坑贝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丰村茶冚股份经济合作社 | 城市道路用地(S1)和防护绿地(G2) | 0.0040 | 0.0021 | 0.0805 | 0.0057 | 0.0070 | 0.0191 | 0.0008 | 0.1192 |
合计(公顷) | 0.0040 | 0.0021 | 0.0805 | 0.0057 | 0.0070 | 0.0191 | 0.0008 | 0.1192 |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主管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
联 系 人:刁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增城区光明西路10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 (略)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海珠区金菊路1号201室
国众联建设 (略)
2023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