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略) 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永春县蓬壶镇七彩虹塑胶制品厂位于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 (略) 6号一号楼右侧三间,年产装修地面保护膜*平方米迁建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春县蓬壶镇七彩虹塑胶制品厂
地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 (略) 6号一号楼右侧三间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标准) (略) (略) 汇入永春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入桃溪,处理达标 (略) 域的地表水体水质影响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覆合废气、印刷废气。覆合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四周软帘围挡)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捕集的覆合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印刷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各项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废气正常排放 (略) 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厂界噪声的增高,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则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 (略) 理;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暂存办法暂存,由厂家定期回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 (略) 置 (略) 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永春县蓬壶镇七彩虹塑胶制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