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略) (略) 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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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省新 (略) *吨/年*基*醇胺项目 | 利津 (略) 化工产业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西,防潮坝以东 | 山东省新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新建1套*吨/年*基*醇胺装置,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购置设备75台套。项目以环氧*烷、*胺为原料,采用全混流及平推流生产工艺,年可生产 3 万吨*基*醇胺产品,产品为N-*基二*醇胺(MDEA)*t/a、N-*基一*醇胺(MMEA)1000t/a、N,N-二*基*醇胺(DMEA)*t/a。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7-*-89-01-*)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来 (略) 集中供热。环氧*烷储罐废气经EO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环氧*烷排放浓度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6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装置不凝气、储罐废气经胺吸收塔+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氨需满足《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要求;三*胺排放速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中标准限值,*二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6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装卸车废气、灌装废气、危废暂存间、生产废水池废气经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中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 (略) 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循环冷却水站使用低(无)泄漏的泵等,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泄露损失;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苯、二*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 (略) (略) 。水环真空泵废水、脱水塔废水、胺吸收塔及洗涤塔废水去 (略) 理后,与脱盐水站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及 (略) 纳管标准后 (略) (略) 理厂( (略) )。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等 (略) 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EO吸收塔废吸收液、精馏塔重组分、蒸胺塔冷凝液、实验室废物、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脱盐水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膜属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 (略) 、罐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 (略) 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3422m3事故水池、885m3雨水监控池兼做事故水池、202m3初期雨水池。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6吨/年、0.126吨/年以内,纳入 (略) 统一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在7.58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略) (略) 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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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