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年产清仓机110台、出仓机20台、自动装车机20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清仓机110台、出仓机20台、自动装车机20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地点:辽 (略) 辽宁东戴河新区A区观前街北段13号
建设单位:辽宁 (略)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实际总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原有工艺流程,调整下料切割、机械加工、焊接等工序,拆除原有切割、焊接设备厂区内重新布局,增加抛丸、喷漆、干燥等工序;新增抛丸间、喷枪等设备,配套安装环保治理设施。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7709.13m2;本扩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共年产清仓机110台、出仓机20台、自动装车机20台;生产工艺为:下料切割、机械加工、组对、焊接、打磨、抛丸、喷漆、干燥、总装、调试、拆解发运。生产过程全部使用水性漆(不使用油性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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