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绿 (略) 对产生固废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 (略) 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具体详见附件。
地址: (略) 黄 (略) 2号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赵经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废贮存间
本司2023年危险废物来源及去向情况报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