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江都区国家罗氏沼虾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 已由 (略) 农业农村局 以扬农【2022】1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永业罗氏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江都区国家罗氏沼虾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江都区小纪镇。
2.1.2建设规模: 建设罗氏沼虾亲本越冬车间*平方米、养殖尾水处理池10亩,改造生产用水预处理池120亩。
2.1.3合同估算价: 1354.*万元 。
2.1.4工期要求: 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略) 江都区国家罗氏沼虾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3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 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略) 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http://**公布的信息为准);
3.3.3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2)√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略) -交易响应方”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 6 日 9 时 30 分,本次资格 (略) 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4 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 (略) 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2逾 (略)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http://**)、江 (略) (http://**)、扬州工程 (略) (http://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上发布。本工程采用“ (略) (略)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永业罗氏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江都区 地 址: (略) 江 (略) 115-6号大楼15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电 话: 051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