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日岗组至夏容寺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尼发改字【2023】39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涉农整合资金和县本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成都荣兆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日岗组至夏容寺公路工程(工程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路线主 (略) 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日岗组,止于夏荣寺,项目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终点桩号K5+324.338,路线全长5.*千米。设计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及交通工程。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及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涉农整合资金和县本级配套资金,分两年每年按50%落实; 2.4 建设地点: (略) 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日岗组,止于夏荣寺; 2.5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若2023年财务报告未形成,则可提供2020年-2022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八)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或“省级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交 (略) 级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并满足《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号)文件中关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要求:信用评价为C级的,有效期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D级的三年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资格要求如下: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要求: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要求: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均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注: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人员要求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近三年内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在交易系统中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 是/否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 其它事项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投标人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尼木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尼木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91-*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荣兆业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5栋 联系人:梁女士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