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和要求,特将湖南三一 (略) 年产5400台起重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南三一 (略) 年产5400台起重机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性质:重大变动后重新报批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三一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澳洲南路以西,金洲大道以南,金林路以北。
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栋联合厂房,其中1号联合厂房主要进行下料、机加工序,2、3号联合厂房主要进行装配工序;一栋涂装厂房,主要进行表面涂装处理;一栋综合楼,主要作为办公使用,一栋倒班宿舍,主要作为员工宿舍,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措施。占地面积约400亩。因建设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发生重大变更,需进行变更环评编制。
二、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焊装车间焊接烟尘经两套焊烟净化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13-DA014),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涂装厂房喷漆废气中颗粒物经过收集后进入纸盒式干式漆雾净化装置处理,VOCs、二*苯与活性炭解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RCO焚烧装置”处理后,与颗粒物一并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3),外排废气中二*苯、VOCs排放浓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表1标准,外排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产生的VOCs通过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VOCs排放浓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表1标准。
天然气燃烧机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DA006),排放废气中的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NOX满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2019年3月26日)中低于30mg/m3的标准要求。
锅炉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DA008),排放废气中的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NOX满足《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2019年3月26日)中低于30mg/m3的标准要求。
涂装车间抛丸粉尘由过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9-DA012)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项目试车废气主要为装配厂房下线及测试检测时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NOx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为避免汽车尾气直接散发在车间内,减少对操作员工的影响,本项目在各检测工位设置排风管,将汽车尾气汇入地下排风管,测试废气和尾气检查废气分别经风机抽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15-DA016)。外排废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
项目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7)外排,外排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产生的产生锅炉和冷却站排水作为清下水直排,产生的洗车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工序,产生的的脱脂废水、地面清洗水经收集后纳入企业自建污水站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纳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最终送东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降噪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废弃边角料和一般废包装材料、焊渣、废水性油漆桶收集后外售。废油漆、固化剂、稀释剂、脱脂剂桶;漆渣及废过滤材料;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表面处理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抹布手套等属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定期收集后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主要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可行,符合用地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以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来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及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工作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三一 (略)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
六、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2TDEzvpuM-T2Vn69MVqog
提取码:pyhi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公众意见表链接:公众可于http://**-detail?id=*(生态环境公示网)下载征求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湖南三一 (略)
2023年12月21日